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中第三章管理措施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 ),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选项: A:宣传栏 B:宣教区 C:公示牌 D:警告牌 联系方式 责任制 宣传栏 发布时间:2024-03-27 2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