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批准,并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B: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 管理部门 卫生健康 发布时间:2024-06-21 10: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