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2021】1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 )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选项: A:主要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 C:操作负责人 D:现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责任制 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4-03-27 2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