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中规定,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 )。 选项: A: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B: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 C: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D: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申请表 体育教学 医疗单位 发布时间:2024-03-26 1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