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认为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选项: A:对 B:错 不适合 用人单位 用职 发布时间:2024-05-08 2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