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 )的意见。 A:同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C: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D: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4-06-21 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