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惩罚的理解中,回报论认为()A: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按照罪行的同样程度或严重性施加惩罚。B:它是未来取向的,即向前看,关注可以想见的可能从惩罚某人中产生的结果和后果。当且仅当对罪犯的惩罚比起其他待遇有更好的结果时,惩罚才是正当的。 向前看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发布时间:2024-04-17 2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