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选项: A: 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理原则; B: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不存在 诉讼请求 坚持己见 发布时间:2024-07-02 23: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