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 ),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选项: A:恶意程序 B:风险程序 C:病毒程序 D:攻击程序 主管部门 补救措施 网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4-12 18: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