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代写论文,您认为正确的答案是?选项: A:《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 B:买卖、代写论文应当扩张解释,所有通过买卖、代写的学术成果或申报都应当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C:论文买卖双方,尤其是拿着假论文骗职称、骗学位、骗荣誉的人更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抵制与惩处; D:代写的论文大多为抄袭后改写,导致论文检测软件无法查重,此种行为属于买卖、代写论文,不属于抄袭剽窃 学术成果 写论文 买卖双方 发布时间:2024-04-23 17: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