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测量或计量中取有效数字的位数的准则是:对不需要标明误差的数据,其有效位数应取到最末一位数字为可疑数字;对需要标明误差的数据,其有效位数应取到与误差同一数量级。() 发布时间:2024-06-11 1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