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 AB )或者有关(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C:办事机构D:部门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一府两院 发布时间:2024-05-20 2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