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或者()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选项: A:多于 B:大于 C:小于 D:少于 当事人 百分之 标的额 发布时间:2024-05-12 08: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