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规定,临床儿科就诊的范围为A:从精卵细胞结合至14周岁B:从精卵细胞结合至青少年时期C:从出生至14周岁D:从孕28周至青少年时期E:从出生到青春期 青少年时期 卵细胞 卫生部 发布时间:2024-04-18 09: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