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问:1)小甲之母和小甲之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4分)2)幼儿园该不该给予适当赔偿?(3分)3)丙该不该向小乙承担责任?(3分) 承担责任 共同生活 医药费 发布时间:2024-04-22 15: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