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授予注册专业学士学位()
选项:
A: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B: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C: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D:所修读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E: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达到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的资格线;或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或通过继教学院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F:除大学英语以外的学位课程的学业水平合格标准为达到课程总评成绩的75%
发布时间:2024-04-21 15: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