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 , 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 。 王某在 3月从甲公司离职 , 并加入了乙公司 。 乙公司 1月就王某创造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 , 并获得专利权 。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选项: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创造人 专利申请 设备公司 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5-14 07: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