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申请表 体育教学 医疗单位 发布时间:2024-06-14 19: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