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 审计业务 发布时间:2024-06-07 08: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