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规定,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 )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选项: A:1∕4 B:1∕2 C:1∕3 D:1∕5 说明书 范围内 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07: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