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调查报告 国务院令 特殊情况下 发布时间:2024-06-20 1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