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事物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所有存在之物都有自己的法。”下列表述能体现这一观点的是()A: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B: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C: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D: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天人之际 必然联系 合而为一 发布时间:2024-04-10 10: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