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哪些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停业整顿 发布时间:2024-03-27 22: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