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甲、乙二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该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赍任 B:甲、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丙、丁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 法律制度 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4-06-07 08: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