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80 000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10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 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在20×9年12月1日时,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元。 选项: A: 20 000 B: 180 000 C: 200 000 D: 34 000 增值税 不考虑 销售价格 发布时间:2024-03-31 15:27:30